2019年广东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来源:韶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5-15 09:52:27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韶关市有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是经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隶属于生态环境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负责全市水环境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防治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参与编制本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动态数据库和信息化网络平台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贮存、处置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动车尾气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参与编制全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计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环境应急预案及各种环保技术方案的评估工作;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调查、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及污染防治方法应用研究;负责地下水水质监测、评价、预报相关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具体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附件2)执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29日至5月31日(8:30-12:00,14:30-17:30);韶关市新华北路36号市生态环境局六楼人事科。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及电子版;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④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符合报考资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7.按照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高层次工作人员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9:30—11:0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rsj.sg.gov.cn/)、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epb.sg.gov.cn/)公布。
 
  2.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确定,请考生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或投诉电话:0751—8775858。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附件:1-3下载
 
  1.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
 
  3.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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