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非教学科研岗位招聘8人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9-05-15 13:40:55
  浙江中医药大学非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属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是以中医中药为优势特色学科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设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和富阳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8个岗位共8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8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证明,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和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28日16时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zcmu.edu.cn,师资力量/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5月31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6月1日9时至2019年6月2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2日16时。
 
  4.应聘资格确认。
 
  时间:2019年6月3日9时至2019年6月4日16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
 
  取得应聘资格人员在确认成功后,于2019年6月8日9时开始,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面试成绩。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定于2019年6月9日(周日)举行。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可在2019年6月10日(周一)通过学校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行政能力测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8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安排在网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中共党员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另行网上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面试初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
 
  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其中应届毕业生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中医药大学网(http://www.zcmu.edu.cn,师资力量/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浙江中医药大学(纪委办)0571-86613530。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表(2019年第二批,非教学科研岗).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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