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平乐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书记员公告

来源:平乐县法院网 2019-05-16 13:25:11
  平乐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书记员,和在编书记员履行相同的岗位职责,即在法官、法官助理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履行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各项职责及庭领导、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资格条件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2、年龄18-35周岁;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学、中文、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身体健康;


  6、本地户籍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5月25日(在工作日办公时间)。


  2、报名材料:(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复印件;(3)毕业证复印件;(5)1寸证件照3张;(6)其他(如获奖证明等)。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请填写《平乐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到http://glplfy.china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175&show_all_img=1网址(平乐县人民法院官网公告栏目)自行下载,将电子版发到报名邮箱(154878329@qq.com),面试时将报名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交政工科审查。


  (二)资格审查 由平乐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和考试。


  (三)测试及面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通过测试及面试的考试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到平乐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大约350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考察方式以调查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查询档案为主,必要时到原工作单位、学校或住所地村(居)委会了解情况。考察如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聘用 本院用工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将进行转正考核,合格后方能转为正式聘用书记员。


  (七)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书记员工资待遇为每月2300元,(含按平乐县政策规定统一办理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另加每个月绩效300元,本院不负责食宿,但设有食堂,可在食堂就餐,费用自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3-7887668,报名邮箱154878329@qq.com。


  附件:平乐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人员公告.doc


  平乐县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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