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招聘控制总量人员45人简章
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简章
根据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控制总量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和我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19年5月27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新聘用的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9:00-5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27日11:00-5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5月27日11:00-5月30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5月27日11:00—5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
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立即下载打印《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报名表》(附件2)(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9年6月10日9:00-6月12日14: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单位网上初审通过后,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5月30日(8:30-11:30;14:00-16:00)到莱芜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莱芜区花园北路49号区卫生健康局办公楼二楼西)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含药学、影像、病理等)(A类)、护理类(B类)、综合类(C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含药学、影像、病理等)(A类),考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C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本次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取得2019年5月27日之前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组织形式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或网上公告。面试合格成绩须高于70分。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其他未尽事宜由莱芜区卫生健康局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634-6215822
附件1、2019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19年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报名登记表
济南市莱芜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