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平顶山市宝丰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336人公告
随着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医院规模日益壮大,现有医务人员已经不能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为解决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问题,不断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能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非在编)336名,实行人事代理,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卫生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四)符合岗位要求条件(见附件),所有岗位均含2019年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卫生系统正式在编人员及人事代理人员不得报考;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对象及岗位设置
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信息
在宝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ofeng.gov.cn/)及招聘微信公众平台“工作课堂”(宝丰县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workclass)发布招聘简章。其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的更新信息。
公告日期:2019年5月16日至5月2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27日8:30至5月31日中午11:30(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在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人民路西段路南)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本人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及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宝丰县2019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报名表》一份,经资格审查确认后存放报名处,不允许他人代报。
3.考生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岗位要求:拟聘用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宝丰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按照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第四位按四舍五入计入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及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岗位基础知识(护理、医学)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留意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出的通知,准时领取准考证,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如低于此比例,经宝丰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床实践能力、职业道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面试有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指定媒体发布,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网上公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纪律作风表现等情况。
(五)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统一到宝丰县人才交流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非在编),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绩效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按照企业相关标准执行,其他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宝丰县卫生系统服务期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宝丰县卫生系统。
五、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若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宝丰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6515136 0375-658962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宝丰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6131001、0375-6589676
附件1:宝丰县2019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表.xls
附件2:宝丰县2019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报名表.doc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