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公安交通警务辅助人员招聘52名公告
根据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咸宁市公安局现委托咸宁市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市智通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交通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协助路面执勤、文秘宣传、窗口服务、指挥中心调度、视频巡视、信号控制等工作岗位,共计52名辅警(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2019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详见附表)。
(四)年龄要求:应聘辅警应当年满18周岁(即2001年5月20日后出生),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有最高年龄要求的,以各岗位的具体要求为准(详见附表)。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未结案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被行政拘留或者被采取过强制措施的。
5、本人或其父母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吸食毒品历史的,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加分或适当放宽招录条件并优先录取: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体育特长生,交通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等专业毕业生,以及本次招聘中技术岗位要求的具备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笔试环节加5分。符合多个条件的加分不累计。同等条件下(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
2、符合加分或优先录用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还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岗前培训等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咸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官网、咸宁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并向本单位各部门下发招考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31日(每天8:00-12:00、15:00-17:0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二楼智通公司办公室进行现场初审及报名。联系电话:0715--8235114
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大专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附复印件各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经当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报名者必须亲自前往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报名地点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为同一证,请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100分)。内容为时事政治、道德规范、法律法规基本常识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等,试卷满分为100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场。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比例差额确定。面试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四)体检
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对入围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作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咸宁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发布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咸宁市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聘用后不提供住宿。
(七)岗前培训
所有聘用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直接淘汰。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咸宁市公安局现有辅警同等薪酬保障标准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1、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在招聘方发出笔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应聘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3、整个聘用过程由咸宁市公安局纪委、政治部全程参与监督,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
咸宁市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