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招聘8人公告

来源: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9-05-20 10:43:23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3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者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一)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专业课试讲;


  (二)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fsrs.fushun.gov.cn)及相关高校以公告形式统一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至5月31日(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人事科(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  行政楼319、320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复核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0〕29号)规定,收取报名费50元/人。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或应聘资格。


  (四)考试工作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岗位:


  (1)笔试


  笔试为一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笔试成绩将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fsrs.fushun.gov.cn)公布。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fsrs.fushun.gov.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并列者查看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fsrs.fushun.gov.cn)公布。


  2.采取面试方式的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课试讲形式进行。主要注重专业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招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聘用。面试成绩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fsrs.fushun.gov.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fsrs.fushun.gov.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fsrs.fushun.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53909889  53909553(抚顺师专)


  纪律监督电话:024-52423825(市人社局)


  附件1:2019年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19年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表)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


  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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