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黔西南贞丰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来源:黔西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9-05-20 15:33:05
  2019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 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贞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县招聘办”)。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聘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报批、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9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其中:教师4名、卫生健康系统职位39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卫生健康职位: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护理、助产、护理学专业须具有护士资格证)。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18周岁以上(2001年5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聘用到贞丰工作后,须在贞丰县服务满5年(5年内申请调离贞丰县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专业参考《贵州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附件4)。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本次招聘对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9年5月28日,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5.曾受党政纪(含在高校、企业)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被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6.正在接受司法、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9.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等情形的。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不符合此次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相关规定的,存在回避情形的。


  1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或两个以上职位的,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 5月3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人力资源市场


  4.考务费:100元/人。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考教师职位的,须提供相应学科专业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 6月中旬左右结束,对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 2019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物理、地理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参加报名。


  4.护理、助产、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持护士(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一寸同底免冠近期(本人近三个月以内)照片5张(贴在报名表上)。


  6.贞丰县户籍(贞丰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


  8.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9.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根据所报职位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附件2),打印后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10.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一致。(注:若毕业证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相一致,可以报名)。专业参考《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详见附件4)。


  11.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作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卫生健康系统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教师职位要求招聘计划与报名人员达1:2比例开考,凡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三)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以最高加分条件加分,不累计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及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农村户籍(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贞丰县户籍(贞丰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四)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19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内填写加分类别及分值,报名时未填写加分信息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农村户籍(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户籍所在县(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4.贞丰县户籍(贞丰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page]


  六、考试


  考试在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贞丰县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内容


  教师职位:《教育综合知识》(总分100分);


  卫生健康系统职位:《医学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


  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准考证发放时间:


  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1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5.准考证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报名发票(收据)领取准考证。


  6.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含加分)必须达到本考场实际参加考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及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3.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政府(http://www.gzzf.gov.cn/)网站人事信息专栏。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折算为百分制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总成绩均在贞丰县人民政府(http://www.gzzf.gov.cn/)网站人事信息专栏公示。


  (四)成绩查询


  凡需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请在笔试成绩公示后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申请,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成绩查询事宜。


  七、体检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以笔试成绩分数(不含加分)高的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不良记录等情形。


  考察工作由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在考察中,经县招聘办审定,有本《招聘简章》“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f.gov.cn/)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黔西南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或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规定,对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县人社局行文聘用。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按照《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文件精神,乡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聘用期内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动或辞职,不得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凡服务不满五年者,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将不诚信等相关情况记入档案。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2019年应届毕业生,待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引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四)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五)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归贞丰县招聘办。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招聘考试过程中,贞丰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该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6617160/6617930(贞丰县人才服务局)


  监督电话:0859-6617945(贞丰县纪委信访室)


  附件1:《2019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2:《2019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4:《贵州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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