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招聘急需、紧缺型卫生专技人员69人简章

来源: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 2019-05-20 16:32:48

  2019年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菏泽市中心医院) 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一、招聘简介


  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菏泽市中心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急救和技术指导于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开放床位2057张,年门诊急诊量61万人次,住院病人6万人次。目前医院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国家级“爱婴医院”、菏泽市新生儿救治中心、菏泽市儿科质控中心。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有关政策,结合医院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急需、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与报名资格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数额及具体要求见附表1。


  (二)报名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截至2019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医学类临床相关专业及其它专业有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


  2.年龄要求:研究生学历人员及全日制本科规培合格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4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年龄到40周岁(1979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交本人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表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及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电子版照片发送到邮箱hzsmdrmyyrsk@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及方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对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网上报名截至2019年5月27日下午6:00。凡不提供报考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范围与网上报名相同。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5月2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人事科(菏泽市牡丹区康庄路2111号,总院行政办公楼306室)。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 年5月29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6:00)在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317室)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初审和考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019年5月31日上午10:00在医院人事科门口公示栏张贴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同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全日制研究生岗位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其他岗位人员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成绩相同者,均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档案审核等方面情况。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经审查档案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纳入医院人员编制控制总量内管理。期间申请离职的,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新进人员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mdrmyy.cn/)予以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邮箱:hzsmdrmyyrsk@163.com


  联系电话:0530—5569009


  监督电话:0530—3966052   0530—6208991


  附件1.岗位统计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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