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彭州市招聘中小学教师100人公告

来源:彭州市人民政府 2019-05-21 14:16:33

  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招聘第二批编外聘用教师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县管校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受彭州市教育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教师100名。本次招聘为编外聘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40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县级及以上名优教师可适当放宽。


  4.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参加我市编外教师招聘已进入岗位选聘及以后环节,期间自愿放弃未满3年的。


  三、招聘科目、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小学语文20名,初中语文10名,小学数学20名,初中数学10名,英语10名,信息技术4名,美术8名,音乐8名,体育4名,物理3名,地理3名。共计100名。


  四、待遇福利


  1.实行合同制管理;


  2.年综合薪酬待遇6-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3.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待遇面议。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6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 报名地点: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彭州市天彭镇金彭西路449号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四楼)


  注:由于办公地点正在搬迁当中,5月23日~31日暂时在彭州市教育局人事科206室(彭州市天彭镇安仁西街65号)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应填写《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表》,以及相关证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所交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待验证确认后,请于6月25日登录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查看打印面试通知书相关事项通知。联系人:山老师,联系电话:028-83708448.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试讲和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业务考核不能形成竞争的考核招聘岗位(即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考核招聘人数的岗位),其考核成绩须不低于75分,否则,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考评小组将根据考核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在面试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公布。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招录单位或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八、政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及考察人员范围,并由教育局组织对其进行政审及考察,考核工作参考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公布。


  十、聘用及管理


  (一)按照彭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与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彭州市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校。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聘用期限内。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所有。咨询电话:028-83708448。


  附件1.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岗位分布表


  附件2.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表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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