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59人简章

来源: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9-05-22 10:56:01

  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简章


  附表: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


  为补充我校教师队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办发〔2019〕61号)、《关于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批复》(内人社函〔2019〕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32个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之一。2001年学校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院校,2012年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合作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学校是一所以农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优势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2016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筹推进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方案》确定我校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林学、草学、林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11个学科为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


  二、招聘计划


  本年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59名(含“蒙汉兼通人员"岗位5名)。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附表)。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5.2019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


  6.年龄要求:1978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即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8.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中涉及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专业能力评议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 http://ndzhaopin.imau.edu.cn)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5日9:00 -2019年 5月31日17:00。


  3.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复审及专业能力评议


  1.我校于2019年5月26日开始,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2019年6月1日18:00结束。


  对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来校参加资格复审和专业能力评议。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在报名系统中反馈理由。


  2.2019年6月9日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的各项条件中证书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由专家组通过面谈及学术报告等形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与学术水平进行评议,评议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应聘岗位所属单位单独通知。


  五、面试


  (一)面试采用试讲形式进行,由面试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进行评分。


  (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每个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相关要求,由各招聘岗位所属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本次招聘的面试工作于2019年6月16日前完成。


  (五)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评议结果顺序确定排名。


  六、体检与考察


  学校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我校具体组织,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通过上述各招聘环节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行为、个人诚信等方面进行考察;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将通过体检与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2019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试中被新录用的,不予聘用。


  (六)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拟聘人员名单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我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方案由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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