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专任教师26人简章
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专任教师简章
附表: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
为补充我校教师队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办发〔2019〕61号)、《关于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批复》(内人社函〔2019〕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32个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之一。2001年学校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院校,2012年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合作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学校是一所以农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优势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2016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筹推进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方案》确定我校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林学、草学、林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11个学科为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
二、招聘计划
本年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专任教师岗位26名(含“蒙汉兼通人员”岗位8名,“项目人员”岗位18名)。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学位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附表)。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招聘一定比例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以及获得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体育教学部招聘体育教师岗位可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上述人员起点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不含专科起点本科及独立学院毕业生等)。
5.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
6.年龄要求:1983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即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除2019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报名、资格初审及开考比例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 http://ndzhaopin.imau.edu.cn)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项目人员岗位:2019年5月23日9:00-2019年5月26日17:00。
“项目人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转为招聘条件一致的“普通岗位”进行招聘,报考此类岗位的项目人员须重新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9:00-2019年6月3日17:00。
普通岗位:2019年5月28日9:00 -2019年6月3日17:00。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用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选择应聘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和本科、硕士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业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等,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提供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答题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确认。笔试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5.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我校于2019年5月24日9:00-2019年6月4日18:00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在报名系统中反馈理由。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 对于紧缺急需岗位,最低可降低至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五、笔试的内容及成绩公布
(一)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均应参加笔试。博士毕业人员应聘硕士岗位的,也须统一参加笔试。
(二)报考校本部硕士专任教师岗位的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英语”(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50%,英语占50%;总分折算后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内容为教师、教育相关的政策、法律、社会等知识;英语相当于硕士研究生毕业水平。
(三)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也按零分处理。
(四)笔试日期为2019年6月16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明的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6月15日。
(五)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学校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工作由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和所需携带的证件、证明及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将提前在学校网站上另行公布。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学校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
(五)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水平证明等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六)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
1.面试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我校在面试前5天,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面试方式:试讲及回答问题(其中体育教师为试讲、回答问题和技能测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当日内,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参加面试。
4.应聘“蒙汉兼通”专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分别用蒙古语、汉语试讲,但须用蒙古语回答1道问题。应聘其他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试讲和回答问题。
5.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中: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60%+面试成绩×40%
(四)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再以笔试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我校具体组织,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通过上述各招聘环节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行为、个人诚信等方面进行考察;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试中被新录用的,不予聘用。
(六)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拟聘人员名单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我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划定具体考试内容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任何自称与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考书目或培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由此造成的个人损失自行承担。
(三)本方案由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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