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管理人员20人简章
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简章
为补充我校管理人员队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办发〔2019〕61号)、《关于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批复》(内人社函〔2019〕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32个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之一。2001年学校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院校,2012年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合作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学校是一所以农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优势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2016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筹推进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方案》确定我校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林学、草学、林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11个学科为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
二、招聘计划
本年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事业编制管理人员20名(含“蒙汉兼通人员”岗位9名,“项目人员”岗位4名)。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附表)。
招聘一定比例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学位要求:在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上述人员起点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不含专科起点本科及独立学院毕业生等)。
5.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
6.年龄要求:1983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除2019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我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报名、资格初审及开考比例
(一)报名
1.报名工作委托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5月25日9:00-5月28日12:00,资格初审时间截至到2019年5月28日17:00,交费时间截止:2019年5月28日24:00。报名交费截止后如“项目人员”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项目人员”岗位计划用于招聘条件一致的普通岗位招聘计划,项目人员须重新报名。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9:00-6月5 日12:00;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6日17:00;交费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6日24:00。
3.应聘人员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用身份证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4.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则,不予审查通过。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由内蒙古农业大学工作人员在网上进行。在对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1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8年的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应聘人员减免的费用,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人员于5月28日17:00前,“普通岗位”于6月6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yts6601707@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至6月15日。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如“项目人员”岗位达不到4:1的,将转为“普通岗位”,并与招聘条件一致的“普通岗位”招聘计划合并使用。
五、笔试
(一)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础及应用”(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50%,计算机基础及应用占50%;总分折算后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是指与教师、教育相关的政策、法律、社会等知识;计算机基础及应用指计算机基础、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知识。
(二)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也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日期为2019年6月16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明的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五)笔试结束后,学校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和所需携带的证件、证明及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
(五)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六)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
1.面试工作由学校2019年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我校在面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当日内,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参加面试。
4.面试语言: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以汉语回答问题为主,但须用蒙古语回答1个问题;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须于资格复审时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并向复审工作人员说明),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中: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60%+面试成绩×40%
(四)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再以笔试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我校具体组织,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通过上述各招聘环节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等方面进行考察;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拟聘人员名单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我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划定具体考试内容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任何自称与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考书目或培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由此造成的个人损失自行承担。
(三)本方案由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4313499(内蒙古农业大学)
考务咨询:0471-6601158、6601168(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附表1.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辅导员)岗位需求表
附表2.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