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福州晋安法院招聘聘任制法官助理10人公告

来源: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19-05-22 14:43:36
  晋安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聘任制法官助理
 
  为加强审判团队建设,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晋安法院拟公开选聘聘任制法官助理。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聘任制法官助理。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二十周岁,不超过三十五周岁(截至2019年6月30日);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可不受专业限制;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5月2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93号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五楼政治部(0591-38122697)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6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通知)
 
  (2)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含基本知识、法律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成绩将于2019年6月6日公布
 
  2、面试
 
  面试考官由1名主考官、2名副主考官、随机抽取3名一级法官以上的员额法官和1名法官助理组成,纪检监察部门全程派员监督。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 2019年6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待确定面试人员后,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安排拟聘用人员进入政审、体检人员名单。
 
  (四)政审、体检
 
  政审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通过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录用
 
  公示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聘为本院聘用制法官助理;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选聘待遇
 
  按照榕晋委办〔2015〕67号文件执行,包括月基本工资、月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金等。试用期六个月,在原有工资福利基础上,另行发放聘用制法官助理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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