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6名管理人员简章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9-05-23 10:10:55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简章

 

  依照“十九大关于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工程,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人才强院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满足学院各项工作的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总体方案》、《内蒙古农业大学(本部)2019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院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自治区建立最早的一所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学院升格为准厅级单位。1985年内蒙古农牧干校划归内蒙古农牧学院,内蒙古农牧学院分院正式成立;1997年经教育部批准,学院命名为内蒙古农牧学院职业技术学院;1999年内蒙古农业大学成立,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坐落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占地面积5000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1120.58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248万元。现有园艺园林技术系、畜牧兽医技术系、食品工程技术系、经济管理系、建筑工程技术系、计算机技术与信息管理系、艺术设计系、车辆工程技术系、旅游管理系、基础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共11个教学单位。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和《以多功能可持续实训基地为平台,创新“全程定岗、四步实训”实践教学体系》教学研究成果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目标跟踪式”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和《高职教育“实践导向,阶梯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模式的创新与实践》教学研究成果获“自治区教学成果二等奖”,学院被批准为“自治区园艺、畜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


  学院建成了14个功能较为齐全、规模较大的校内实训基地,通过校企和对外交流合作,建立了92个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与加拿大北阿尔伯特理工学院和EUC开展合作办学,开展了教师海外培训、学生海外实习等工作。与香港赛马会、法国马业协会、中国马业协会和多家国内外马术俱乐部保持密切合作的办学关系,与内蒙古文化厅、内蒙古射击射箭马术运动管理中心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与中国马业协会和内蒙古文化厅签署了内蒙古运动马学院共建框架协议,与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共建敕勒川现代农业绿色博览园。学院毕业生近五年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在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公开招聘计划


  学院2019年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6名,其中包含蒙汉兼通岗位1名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岗位2名。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要求: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应聘本科岗位的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


  5.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6.年龄要求:1983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即: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博士研究生应聘硕士岗位者,硕士专业需符合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应聘本科岗位者,本科专业需符合岗位需求。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除2019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报名、资格初审与开考比例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ndzhaopin.imau.edu.cn)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项目人员岗位:2019年5月25日9:00-2019年5月28日17:00。


  “项目人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转为招聘条件一致的“普通岗位”进行招聘,报考此类岗位的项目人员须重新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9:00-2019年6月5日17:00。


  普通岗位:2019年5月30日9:00 -2019年6月5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须用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选择应聘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和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业成绩单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上传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答题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笔试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我院将于2019年5月31日9:00至2019年6月6日18:00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对未通过审核的,将在报名系统中反馈理由。


  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笔试的内容及成绩公布


  (一)报考人员均应参加笔试。博士研究生应聘硕士岗位的,也须参加笔试。


  (二)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础及应用”(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50%,计算机应用占50%;总分折算后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是指与教师、教育相关的政策、法律、社会等知识;计算机基础及应用指计算机基础、办公自动化方面的知识。


  (三)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也按零分处理。


  (四)笔试日期为2019年6月16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明的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6月15日。


  (五)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学校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农业大学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将在内蒙古农业大学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和所需携带的证件、证明及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提前在内蒙古农业大学网站公布。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五)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六)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


  1.面试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管理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我院于面试前5日在内蒙古农业大学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面试方式:回答问题。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当日内,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4.面试语言: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以汉语回答问题为主,但须用蒙古语回答1个问题;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须于资格复审时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并向复审工作人员说明),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中: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60%+面试成绩×40%


  (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农业大学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再以笔试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内蒙古农业大学组织,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通过上述各招聘环节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等方面进行考察,并结合个人档案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学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农业大学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不予聘用。


  (六)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划定具体考试内容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任何自称与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考书目或培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由此造成的个人损失自行承担。


  (三)本方案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管理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8880670 邮箱:nmndzyrsc@163.com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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