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郴州永兴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2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永兴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12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7名。其中,县人民医院23名、县中医医院23名、县第二人民医院12名、县疾控中心3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6名、乡镇(中心)卫生院(含矿区医院、精神病医院)60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相关网站进行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永兴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x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同时必须具备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要求。即报名时需带学信网查询的《学历验证报告》。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卫生健康局认定。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
(5)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为2019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9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地点。湖南省永兴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楼二楼人事股(202室)。
3.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8:00时至6月10日17:30时(节假日除外)。
4.领取准考证。笔试前一天到湖南省永兴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楼二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截止时间为笔试前一天18:00时前。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填写好《2019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提供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和永兴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3)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被取消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永兴县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后,报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2019年6月11日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6月12日上午8:30至6月13日18: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6月14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好《2019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手写签名(一式两份),资格审查时需提供: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③非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⑤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照4张等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相关证件,由发证机构提供有效证明和佐证材料,所有证件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所有需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按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县卫生健康局及用人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并确定。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医疗、医技类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3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时,120分钟。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7月中上旬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若面试入围对象放弃参加面试,则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采取口述操作的方式进行实际能力测试。
4.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5.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
(1)体检时间: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如前述体检内容中没有吸毒史、艾滋病项目检查内容,则增加吸毒史及艾滋病检查内容。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和相关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择岗
报考乡镇(中心)卫生院(含矿区医院、县精神病医院)岗位的考生由县卫生健康局提前公布具体招聘单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永兴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永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xx.gov.cn)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9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的空缺,每个岗位可予以替补一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予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政策解释服务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永兴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5522913
(二)政策咨询: 永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5535953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
永兴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0735-5561813
永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5535953
永兴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5522913
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咨询由县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9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永兴县卫生健康局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