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大连海事大学招聘7人公告

来源:大连海事大学 2019-05-23 17:00:27

  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品行;


  (三)热爱高校管理工作,具有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四)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放宽条件见岗位具体招聘条件;


  (六)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其他学历学位及资格要求详见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各学历阶段均需毕业于国内或国(境)外的全日制知名院校;


  (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八)身体健康,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及到校工作;


  (九)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具体条件


  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www.dlmu.edu.cn)、海大就业网、大连海事大学官方微信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至6月3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招聘邮箱,邮件标题和电子版应聘材料以“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命名。


  3.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按照《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附件2)填写,保存为PDF格式,以“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命名;


  (2)《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3);


  (3)《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4)。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交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低于该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来校参加考核。


  2.资格现场审核。参加考核人员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学校现场审核资历条件和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对证件不全或资质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


  1.招聘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的,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2:1,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低于该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不予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1:1的比例核定。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


  2.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的,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列入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


  3.各岗位的考核方式详见附件。


  (五)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


  1.学校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行承担。应聘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3.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在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论何原因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批同意后,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其应聘申请。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人事处


  2.联系电话:0411-84729217、84723931


  3.招聘邮箱:dlmuzhaopin@dlmu.edu.cn


  4.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5.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附件2.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模板


  附件3.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


  附件4.亲属关系承诺书


  大连海事大学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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