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川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人才引进公告
汉川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建有湖北省童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中南地区唯一专业童车检验机构。为满足汉川公共检验检测工作需要,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根据《中共汉川市委、汉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发[2018]11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中心将于2019年6月开始,在武汉理工大学开展检验检测人才引进、考核、签约活动。现将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引进检验检测人才5名,其中,童车检验工程师1名,纺织品检验工程师1名,轻工产品质量检验员1名,食品药品检验员2名,具体岗位详见《汉川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一览表》。岗位计划实行总量控制、调剂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内部调剂。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检验检测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急缺特殊岗位可聘用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三)本次人才引进的年龄计算点为2019年1月1日,年龄要求均为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自愿与汉川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签约任职时间不低于3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收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有精神病史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2日24时
报名邮箱:hptc_hanchuan@sina.com
考核、签约活动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流程
(一)报名
报名人员需从附件中下载打印或现场填写《汉川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2份,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以及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打印件均使用A4纸,并由本人签名):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开具的可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以及由学校或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均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下载打印,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
(5)职称等相关证书;
(6)毕业院校开具且加盖公章的在校成绩单。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诚信应聘,如实填写、提交有关材料,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名。对填报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或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随后进行的考核。考核内容为:
1、考核平时表现。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专业水平及表现。查阅以下资料:一是个人简历,二是毕业院校开具且加盖公章的在校成绩单,三是获奖证书。
2、进行现场交流。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相关专业业务能力,对话沟通交流能力。
考核按照100分制评分标准,由考核组成员综合应聘人员的平时表现和现场交流情况,进行现场评分。考核组成员由7人组成,应聘人员的考核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5名考核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考核最终得分,并由应聘人员签名确认。
(四)确定拟引进人选
对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签约
按照《岗位计划及条件一览表》,分岗位由汉川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与拟引进人才进行双向选择,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资格,在考核得分8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已经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岗位,在后续的人才引进活动中相应调减岗位计划数。
(六)体检
体检由汉川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相关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汉川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道德品质、思想作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拟引进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汉川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报市委编办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协议》,享受国家规定各项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上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纪律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由汉川市委人才办牵头负责,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组建工作专班具体实施,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全程参与监督,对人才引进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汉川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0712-8288196
监督电话:汉川市委人才办 0712-8395656
汉川市纪委监委 0712-8396590
汉川市人社局 0712-8282522
汉川市委编办 0712-8297267
附件:
1、汉川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一览表
中共汉川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汉川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