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淮南凤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60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及一线实战单位辅警60名。具体岗位情况见《凤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为18至26周岁(1993年5月3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间出生),高中以上学历,凤台县户籍,身高170厘米以上。
退伍军人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28周岁(1991年5月3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间出生);计算机专业达到四级或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9年5月3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2.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无不良习惯,遵纪守法,能保守工作秘密,有较强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和疤痕,双眼裸眼视力1.0以上,能达到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规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禁止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者;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者;
3.吸毒或被强制戒毒者;
4.因违规违纪受到开除或辞退解聘处分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服刑、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7.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8.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委托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公告
2019年 5 月 24 日起在凤台县政府网、凤台县公安局政务公开网、“凤台招聘网”(www.ftzhaopin.com)及公众号:“凤台招聘网”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5 月27日至 6月4 日,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 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凤台县福海园B栋商务楼5楼501室)。
4.报名资料:报名者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凤台县公安局辅警报名表》及《凤台县公安局辅警报名审查表》,由本人所在户籍地派出所签署意见后,连同本人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蓝底)交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凤台县公安局将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及政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辅警招聘程序。
(四)体能测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拟定于7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1000米,4×10往返跑,摸高测试﹚,不参加体能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总分设定为100分,其中法律基础知识60分、时事政治15分、写作25分。
1.笔试测试时间、地点:报考者需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测试,笔试时间拟定于体能测试后7日内,具体以通知为准。
2.成绩计算:笔试为百分制,笔试弃考者不得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电话或微信通知,确保通知到位。笔试测试成绩会张贴在报名点进行公示。
(六)面试
1.面试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凤台县公安局参与,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及应变等能力。面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面试合格者名单会张贴在报名点进行公示。
(七)体检
面试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面试合格者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且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退伍军人、计算机等级资质排序等确定聘用人员。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考《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注意事项:对在各个测验环节中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八)岗位调剂
对岗位计划未招满的,从参加笔试未入围人员中,根据岗位要求和笔试成绩高低,采取自愿选岗的方式调剂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凤台县政府网、凤台县公安局政务公开网、“凤台招聘网”(www.ftzhaopin.com)及公众号:“凤台招聘网”公示5天。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凤台县公安局组织培训,培训合格后分配至用人单位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工资待遇
按照全县公安机关辅警待遇标准执行。
(十一)监督
1.由驻局纪检组、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本《公告》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监督电话0554-8889959
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凤台县公安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