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阜新市招聘高学历人才200人公告
来源:阜新人才工作网
2019-05-27 14:11:48
阜新市2019年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根据《阜新市引进高学历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阜委办发〔2018〕24号)和《阜新市2019年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实施方案》(阜委办发〔2019〕50号)文件精神,阜新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200名,均提供事业编制,其中,直接到事业单位工作100人,派驻企业服务和乡镇锻炼1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除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教育部认证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2018年榜单的国外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对应学位;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统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对应学位,且须同时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学历及对应学位;
(3)具有国内“双一流”大学统招的全日制本科生学历及对应学位。
国内院校研究生、本科学历均不包括在职学历,且毕业院校须可以对本人进行派遣。
6.招聘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年龄为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特殊岗位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其相关证书须于报名之前取得;
8.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阜新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1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公职人员、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
(一)企业服务和乡镇锻炼人才。招聘人数为100人,聘用后统一落编到阜新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在满足企业人才需求后,其余人才派驻到乡镇锻炼。服务期满后,根据所学专业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事业单位二次分配。
(二)事业单位人才。招聘人数为100人,聘用后直接落编到具体的事业单位。
具体单位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阜新市2019年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阜新市2019年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信息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1.2019年5月27日《阜新日报 》《阜新晚报 》;
2.阜新市人才工作网(http://www.fxrc.cn);
3.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lnfx.lss.gov.cn)。
请考生认真查询本次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学历限定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只对报名考生的本科阶段专业进行限制,以国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考生,其本科阶段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限定专业,国外研究生具有国内统招本科学历的,其国内统招本科学历阶段专业也须符合招聘岗位限定专业。招聘学历限定为研究生的岗位,专业要求以考生本科阶段为准。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http://60.18.143.27(6月10日8时30分之前为网站测试阶段,请考生不要注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可在2019年6月10日8时30分至6月16日12时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考生一旦提交报名信息后至资格审查前,不可再进行修改。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将在网上对报名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6月10日8时30分至6月16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3.审查未通过且未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改报其他岗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请考生在报名后及时登录网站,关注资格审查结果。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于2019年6月24日8时30分至6月29日9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基本程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一科,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综合试卷。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阜新市人才工作网、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二)面试
1.人员确定。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在及格分数线基础上,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人才工作网、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2.岗位调剂。根据报名情况,笔试后未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报名人员可以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具体公告将在阜新市人才工作网、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报名所需的各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阜新市人才工作网、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应届毕业生报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时学校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能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原件,且材料中须注明报名人员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将取得的学历和学位等情况。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5.总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的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体检和考察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每个岗位的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阜新市人才工作网、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人员,填写《阜新市引进高学历人才审批表》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
(二)政策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高学历人才按照《阜新市2019年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实施方案》(阜委办发〔2019〕50号)文件规定兑现政策待遇。
(三)服务年限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只允许在本市区域内流动,其中,到企业服务和乡镇锻炼的只允许在本市企业和乡镇间流动。聘用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出现违反约定的(除不可抗力),须解除与用人单位的人事关系,并退还已享受的住房补贴等相关费用,考取本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无需退还费用,但从考取之日起不再享受《阜新市2019年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实施方案》(阜委办发〔2019〕5号)的各项政策待遇。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查,特别是在资格复审、终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阜新市委组织部 0418-2830048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8-2680035
中共阜新市委组织部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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