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大学基本建设处招聘公告

来源:兰州大学人事处 2019-05-27 15:00:57
  兰州大学基本建设处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基本建设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管理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风景园林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工作,思想政治素质高、廉洁自律意识强,道德品质好,有为学校师生服务的意识,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


  2.风景园林、园林及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本科、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年龄不大于28周岁(1991年6月10日之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熟悉景观园林设计、园林植物应用,有较高的风景园林、园艺、绿化专业知识储备量,熟悉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及规范,能胜任风景园林、绿化类专业技术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


  4.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管理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发送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籍证明、身份证、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扫描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打包压缩件发送至邮箱jjc@lzu.edu.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信息、应聘条件的筛查审核。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时事政治、行政管理知识等;笔试通过者进入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察、个人陈述、提问3个环节。其中,个人陈述包括个人简历、岗位认识、工作设想等内容。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对拟聘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的考察。考试结束后确定体检人员范围,应聘人员到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由学校审批,确定聘用。


  四、有关说明


  (一)在招聘过程中如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拟聘人选因故放弃、取消录取资格时,将按照考试成绩名次依次替补。


  (四)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规定,凡与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2771


  兰州大学基建处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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