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牡丹江东宁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东宁市人民政府 2019-05-27 15:57:23
  东宁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备案工作的通知》(牡人社发〔2015〕129号)精神,结合《东宁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东发〔2016〕22号),经东宁市委、市政府同意,东宁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2名,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1、招聘单位:东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岗位及人数:专业技术岗2人;


  3、专业(参考《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一级目录农学,二级目录植物生产与农业技术,专业为农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利用、土壤学、植物营养学;


  4、学历学位: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报考人员仅限2017年-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要求毕业证、学位证“双证”齐全,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


  3、年龄要求一般为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5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二)不受理的情形


  1、在近三年国家级考试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  招聘程序和步骤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审核备案、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ongning.gov.cn/)和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19年6月5日(8:30-16:00)-2019年6月7日(8:30-16:00);地点:哈尔滨市东北农业大学农学院231室。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并在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3、报名所需材料:


  (1)登录公告所在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黑龙江省东宁市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


  (2)《黑龙江省东宁市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要求手写签名;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学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毕业学生);


  (6)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及照片电子版;


  (7)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声明》,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填写的信息不属实或凡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通过的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3:1。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本人凭二代身份证于面试前三天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15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拟录取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则取消应聘资格。如面试成绩相同,取学历高者,如学历也相同,取研究生在校期间专业课平均分(按百分制计算)成绩高者。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和面试成绩1个工作日后,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五)考核


  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对面试通过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入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并对被考核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拟聘用人员未能在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在公示前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的,经东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如确实不符合应聘条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聘用


  经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其他情况说明


  1、对于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转;


  2、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相关待遇


  依据东发《东宁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东发〔2016〕22号),录用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如下待遇:


  1、直接落入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试用期满后,根据德才表现,按照干部任用政策规定,硕士研究生可任副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可任正科级职务。对做出突出贡献、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引进人才,经考核合格,可以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予以优先推荐。


  3、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外地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的,均予以承认,并可按相应的任职资格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数额单列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额限制。


  4、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5年)以上服务期限劳动合同,工作5年内,按月发放1000元生活资助;在我市购买商品房的,分期发放10万元安家费。工作满2年后,发放40%,工作满5年后,再发放60%。不购买商品房的,可按有关规定入住人才公寓或以年度租金补贴的方式为其提供住房保障。


  5、在享受一般医疗待遇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建立规范化电子档案。


  六、纪律监督


  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和省市有关公开招考规定,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察机关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市农业农村局 张老师0453-3655117 16645941986


  监督举报电话: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0453-3712380


  附:1、黑龙江省东宁市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工作人员报名信息


  2、黑龙江东宁市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


  中共东宁市委组织部     东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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