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宁波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外招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4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岗位名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详见附件1。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18办公室(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3号楼二楼);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4-89387720。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2)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岗位报名人数9人及以下,档案员岗位报名人数3人及以下,则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签订劳动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第八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6578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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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