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东莞市石排镇招聘编外教师34人公告
来源: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2019-05-29 08:09:02
东莞市石排镇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启事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证公办小学2019-2020学年度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东莞市石排镇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小学编外教师3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公办小学编外教师共34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2019年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2017及2018年毕业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
2.社会人员(原则上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却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报考。
3.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证要求
(1)研究生(硕士或博士)报考时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的各科合格成绩;
(2)2019年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可提供必修课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或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及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合格证;
(3)2019年本科非师范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相关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及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合格证;
(4)2018年(含当年)前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均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5)考生可以报考与其教师资格相应层次或较低层次的教师岗位。
三、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报考——初审(观看说课录像)——考试(笔试和说课)——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报考
1.报考时间:2019年5月28日至6月8日。
2.报考方式:采用投递应聘材料的方式报考,报考人员按报考岗位将应聘材料发至指定邮箱。小学语文学科邮箱:793363503@qq.com;小学数学学科邮箱:564513634@qq.com;小学英语学科邮箱:826177968@qq.com;小学体育学科邮箱:2168755647@qq.com;小学美术、科学学科邮箱:451805581@qq.com。邮件名称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所有考生在报名期间加入招聘QQ群(群号:660465251 ),入群后请修改备注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在报考期间如邮箱报名不成功,可在群内私聊发送材料给招聘人员;报名后,相关招聘通知将在QQ群公布,请各报考人员及时入群并留意相关信息。
3.报考提交材料(需按材料名称命名文档):
①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
②内地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⑤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无职称者不需提供);
⑥个人说课录像(针对自己所报学科选定一个教学内容,提交一个5-10分钟完整教学过程的说课录像)
⑦其它材料(如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等)。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应聘者进行初审,确定进入考试环节名单(按照岗位1:6的比例安排考试),并于6月13日通过招聘QQ群(群号:660465251 )发布,请各考生留意。
(三)考试
进入考试环节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两轮测试进行,时间定于6月15日-16日。“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分数分别占30%和70%。“笔试”侧重考察考生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技能等;“面试”指的是由招聘单位组织评委对考生进行说课(才艺展示)的考核,侧重考察考生综合素质、授课水平等,说课流程为提前30分钟备课,进行10分钟完整的说课(其中体育、美术和科学增加才艺展示实操环节,时间根据学科不同另设)。考生现场抽题备课并根据抽签顺序参加说课(才艺展示)。在“面试”环节,体育与美术、科学学科的说课、才艺展示两项分数占比分别为30%和70%。
所有考生笔试面试分数汇总后,分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择优遴选。
(四)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①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
②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第一学历中师、大专的,需提供中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④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⑤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无职称者不需提供);
⑥其它材料(如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等)。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石排镇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审批,可进行递补,也可以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并由石排镇教育办公室统筹安排至辖区内公办小学任教。
四、薪金待遇
受聘人员年薪10万元(有中级职称的年薪12万元),含五险一金。所有受聘人员设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担任班主任的津贴另计。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作能力、纪律要求和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定为不合格,将解除聘用合同。一年合同到期后考核优秀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续聘,待遇作适当提高。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被审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二)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应在上岗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学科考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应聘、聘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五)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顺序申请依序递补,也可以不申请递补。
本公告解释权归东莞市石排镇教育办公室。
石排镇教育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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