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丽水龙泉市残疾人联合会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2人公告
为充实我市各乡镇(街道)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根据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印发的《龙泉市开发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方案》(龙残〔2018〕13 号)和《龙泉市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龙残〔2018〕28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龙泉市残疾人联合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 12名,专职从事相关乡镇(街道)的残疾人管理服务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龙泉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年龄条件:男性要求18至45周岁(1973年6月 3日到2001年6月 3日之间出生);女性要求18至40周岁(1978年6月3日到2001年6月3日之间出生)。
3.文化程度: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条件:必须具有进村入户、语言沟通、计算机操作等基本适应残疾人工作的身体条件(指肢体三、四级;视力三、四级;言语四级;听力四级)。除残疾类别所存在的身体缺陷外,其它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公务员招聘条件。
5.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6.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龙泉市残疾人联合会一楼办证窗口(地址:广源街79号)。联系电话:0578-7116012。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填写《2019年龙泉市残疾人联合会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学历证书等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4.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四、招聘程序
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具体流程为: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残疾人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 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除肢体、视力、听力外)和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七天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统一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五.管理方式及岗位待遇
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实行聘用制和动态管理,聘期三年。任期内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给予解聘。
受聘人员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合同签订由所在单位负责,受聘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市残联及所在乡镇(街道)共同负责。
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每月2100元,另加每月300元考核奖,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本公告由龙泉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7116012
监督电话:0578-7760022
附件下载>>>
2019年龙泉市残疾人联合会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