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05-29 10:16:15
  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江西省工程咨询中心、 江西省节能中心)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由江西省发改委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为江西省唯一的综合性甲级工程咨询机构,系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成员单位、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和华东地区工程咨询协作网成员单位,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主要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1987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西省工程咨询中心正式成立;2005年6月,经省编办批准,中心加挂了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牌子,进一步强化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职能;2010年3月,经省编办批准,中心增挂了江西省节能中心的牌子;2011年7月,经省编办批准,中心名称调整为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江西省工程咨询中心、江西省节能中心)。

  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独立、公正、科学、可靠、廉洁”的工作原则,坚持“服务政府,面向市场”的发展方针,竭诚为政府投资决策当好参谋,为国内外项目业主提供全过程、多方位的工程咨询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有:开展全省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的专题研究、规划咨询、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评估、政府项目评审、工程设计、选址选点、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项目管理(项目代建)、后评价、市场调查等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岗位条件
工程技术一岗 1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生);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工程技术二岗 1 道路与铁道工程(082301)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生);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工程技术三岗 1 城乡规划学(0833)、人文地理学(070502)、市政工程(081403)、经济学(02)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生)。
工程技术四岗 1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须全日制本科环境工程(082502)专业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后生);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政策研究岗 1 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生);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备注: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法:即日起至6月20日17:00,报名时,须将《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能证明本人业务技术水平的证书复印件一份发送至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电子邮箱(jxgpac@163.com)。《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可到中心网站(www.jxecc.cn)下载。

  2、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录)用资格。

  3、联系方式

  ①联系人(资格初审): 柯珂

  联系电话:0791-88915266   手机:18170818129

  ②单位网址:www.jxecc.cn  电子邮箱:jxgpac@163.com

  ③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5栋3楼        邮编:330036

  四、资格复查、考试方式

  1、.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权重为50%,面试成绩权重为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则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果工程技术四岗报名人数未达到1:6,则该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笔试主要为相关专业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内容为综合能力。

  五、体检、考核

  1、根据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为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公示7个工作日。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递补。

  六、聘用、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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