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忻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忻城政府门户网 2019-05-29 13:25:17
  忻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忻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实施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忻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忻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8日—6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附件2(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报名时填写《忻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忻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忻城县东门广场旁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潘韦琛 电话:0772-5512025。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由忻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由忻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公示、岗前培训、聘用及待遇

 

  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从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1年,聘用期间按全县财政供养临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一般工作人员月工资标准为1450元,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社会保险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险”列入县财政预算。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情况可优先再聘用或解聘;聘用后如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忻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2.忻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忻城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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