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农垦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公告
甘肃省农垦中等专业学校是省教育厅直属全日制公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27号)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我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教学人员8名,现将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毕业于全日制大学本科生、硕士生,与招聘专业岗位列表要求相符,年龄必须在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岗位列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日08:00至6月7日18: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程序
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学校网站(http://www.gsnkts.cn)公开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应聘人员登陆邮箱(用户名:gssnkzdzyxxgkzp@163.com,密码:8341801nk)(密码注意大小写)下载填写《甘肃省农垦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word版)、《甘肃省农垦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人员公开招聘信息汇总表》(Excel版)报名,并将报名表及汇总表电子版以“姓名+专业(专业方向)+学历层次”命名后发送至邮箱:gssnkzdzyxx@163.com(报名截至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初审结果会在48小时内电话或邮箱告知,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6月10日8:00-18:00(过期视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甘肃省农垦中等专业学校(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181号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对面)四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硕士学历应聘者提交学习成绩单并要有所在院校公章)。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4.教师资格证、会计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6张一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
6.填写完整的、与提交的电子版内容相同的《甘肃省农垦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纸质版一份。
7.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明需注明专业名称(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方向的要注明专业方向)和能否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由所在院校学位主管部门盖章。
8.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9.海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
(四)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应届生无法提供所在院校证明、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将取消笔试资格。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现场持复审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按照应聘报名人数和录用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确定,不足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主管部门及省人社厅备案。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19年6月11日9:00-11:00在本校进行(具体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19年6月13日在本校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主管部门及省人社厅备案。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聘者当面签字确定。面试全过程录音和录像。面试成绩及时在本校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2019年6月14日8:00-18: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前向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备案。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要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学校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按照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甘肃省农垦中等专业学校网站(http://www.gsnkts.cn)公布和公示,同时在学校布告栏张贴,公示时间为7天。
九、审批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审批后报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在审批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海外留学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有正式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由甘肃省农垦中等专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必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未能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相应职称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考生,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5.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
咨询电话:0931-7847317、0931-4549618
监督电话:0931-7847308、0931-4548309
甘肃省农垦中等专业学校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