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洛阳师范学院招聘硕士研究生26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硕士毕业生26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洛阳师范学院坐落于河南省洛阳市,是河南省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占地2850亩,建筑面积近71万㎡。学校下设22个学院、2个公共教研部,7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教职工176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4100余人。自 2016 年以来,连续入选 ESI 数据库排行榜,化学学科 ESI 排名继续保持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 1%,旅游管理学科获批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一期建设学科;获批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创新联盟各 1个;现有中原经济区智慧旅游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河南省功能导向多孔材料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科研平台41个;拥有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4个,二级重点学科4个。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纪检、人事、教务、科研和教学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招聘26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2017、2018、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一览表》);
7.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到校工作后,须兼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二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洛阳师范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lynu.cn/),发布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23,进入“洛阳师范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6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参加笔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及资格核查,届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各1份(2019年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函);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重要提示:上述材料审验原件,留复印件。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仝老师、田老师,咨询及联系电话:0379-6861806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包括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等反映高校教师职业素养的通识性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为试讲、答辩(有特别要求的可增加实践操作环节)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上报拟聘用人员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9—68618061(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9-68618037(学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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