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来源: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05-31 08:57:40
  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选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方案


  长沙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是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保障金征缴组织管理、盲人医疗按摩行业管理等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经市残联党组研究,并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残疾人工作人员公开选调1名文字综合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3〕11号)、《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273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优秀残疾人工作者脱颖而出,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干部队伍。


  二、选调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人岗相适、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长沙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文字综合岗位1名


  四、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实施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残疾人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具有不影响正常独立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1年第2号公告),适宜肢体残疾3-4级、视力残疾3-4级、言语残疾1-4级、听力残疾1-4级(最终录用以体检结果为准);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甘于奉献;


  3.热爱文字工作,文字综合能力较强;


  4.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3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残疾人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工作满2年以上,且在现工作职位或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在新提拔的岗位任满1年。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5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 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239号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301办公室。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选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


  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三)资格初审


  由市残联办公室(人事处)负责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并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反映。


  (四)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撰写综合性材料。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请主管部门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2.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一周后考生可通过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审批表,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事业编制身份的证明材料;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2.考核方式为采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七)综合成绩与排名


  考试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其中笔试、考核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考核成绩×5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在笔试和考核阶段,如有考生放弃,按相应成绩依次递补。


  (八)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1名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九)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对象名单将在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上予以公布。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重点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其"三龄两历一身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情况。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十)公示与试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由市残联党组会议确定拟调对象,并在长沙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拟录取批复,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选调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对符合调动资格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的,由选调单位将所呈报的材料退回原单位。


  (十一)调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残联办公室(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731-85133280。


  监督电话:0731-84907975


  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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