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招聘小学教师37人公告(第四场)

来源: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9-05-31 11:09:38
  佛山市高明区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第四场)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精神,佛山市高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第四场)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高明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7个学科共37名教师,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对象资格条件由佛山市高明区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或专业试、面试(授课,即正常上课)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工作单位,并须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本次招聘在高明区内举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第四场)》。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1)招考对象:“应往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面向“社会人员”招考的职位,“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但“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8年底或2019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往届毕业生。
 
  (2)专业:招考单位已根据用人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年龄:35周岁、40周岁以下分别是指1983年、1978年6月10日之后出生。
 
  (5)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者提供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6)工作经历时间: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工作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考录报名的第一日(即2019年6月10日)。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经聘用为本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或专业试、面试后择优录用。
 
  1.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报考方式。考生统一在“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稍后开通)报名,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才可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9:00至12日16:00(24小时开通报名)。
 
  (1)报名流程:
 
  ①网上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两年的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KB以下),照片要求清晰可见、长宽比例合适且无变形。
 
  ②单位网上初步审核。招考单位依据考生网上提供的资料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能通过初审的,6月12日16:00前可改报其他职位。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13日16∶00。
 
  ③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面谈或专业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要求双面打印)。该证于面谈、专业试和面试等全过程使用,请考生妥善保管好。
 
  ④提交纸质应聘材料。在面谈或专业试现场,须先向工作人员提交纸质应聘材料(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未当场提交纸质应聘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或专业试资格。
 
  (2)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且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仔细核对电话号码、所学专业、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有效。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②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并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条件不符合要求、证件材料不齐(含无证件证明原件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报考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校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正在申办中的有效证明。
 
  ③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④凡在我区组织的2019年教师招聘中放弃拟录用资格的,不再接受其报名考试。
 
  ⑤中小学校任教工作经历要求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和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2.考试时间、地点。
 
  (1)面谈或专业试:
 
  ①时间:2019年6月22-23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为准);
 
  ②地点:高明区西江新城第一小学(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湖南路338号);
 
  ③方式:现场收取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分学科进行面谈或专业试;
 
  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进行面谈;
 
  音乐、美术、体育进行专业试。专业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专业技能(音乐科专业考试范围为钢琴、声乐和自选项目(即第二器乐、合唱指挥或舞蹈),美术科专业考试范围为素描、色彩,体育科专业考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篮球、足球)。考试时考生要自带乐器、绘画工具、绘画颜料、体育器材等。如音乐、体育职位报考人数超过该职位招录人数10倍时,则该职位可加考专业试初试,并按招录人数6倍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试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谈或专业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①对象:经资格审核和面谈、专业试,根据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的3倍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面试;
 
  ②时间:2019年6月29-30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③地点:高明区西江新城第一小学;
 
  ④形式:采用授课(正常上课)的形式,合格分数线为65分。
 
  3.成绩计算方式。
 
  ①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面谈成绩不计入最终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②音乐、美术、体育按专业考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注意事项:
 
  所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并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面试时间按另行通知为准),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参加专业试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参加面谈的,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学在高明”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八、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相关事宜可登陆“学在高明”网站(网址:http://www.fsgmjy.cn/)资讯服务-教师招聘栏目查询。
 
  联系电话:0757-88282322,88282312。
 
  附件:1-3下载
 
  1.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第四场)
 
  2.考生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清单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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