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漳州诏安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巡防队员40人公告

来源:诏安县公安局 2019-05-31 15:21:05
  漳州诏安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巡防队员公告
 
  为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健全和完善我县巡防队伍建设,维护诏安社会治安和谐稳定,诏安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巡防队员,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平安综治、巡防管控及维稳救援等工作。
 
  一、公司简介
 
  诏安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是集社会综治、巡逻防控、维稳应急、救援救助等职能于一身的创新型、服务型企业,巡防队员参照辅警管理。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巡防队员。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男性,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5月1日后出生),有特殊技能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5月1日后出生);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高170cm以上;
 
  (五)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自愿从事巡防队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剂;
 
  (七)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八)招聘巡防队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国家认证技术职称、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不得从事巡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2019年7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诏安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88号)
 
  报名咨询电话:0596-3318006
 
  联系人:沈贵雄13605059933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交在“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登记照1张,填写《诏安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巡防队员报名表》(见附件1)。。
 
  (四)相关要求: 报考的材料必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7月份,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于7月15日—7月17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法律基础知识(宪法、人民警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常识以及对社会综治和公安巡防工作的知悉情况,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岗位一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均一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应在面试前二天下午5:30之前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岗位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2、面试的内容:以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巡防队员岗位。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的计算: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和。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综合成绩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笔试、面试时应聘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体能测评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司组织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能测试一个项目不合格者,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纵跳摸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分年龄组进行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诏安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应聘者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出现并列第40名的,均一并进入体检及后续招聘程序。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要求、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我司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九、政审
 
  由诏安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委托诏安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应聘者个人需填写《诏安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巡防队员招聘政审表》并由县级公安机关各相关单位核签意见。
 
  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报考出现缺额,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确定聘用人员后,在“诏安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月薪约3000元(含五险一金)。
 
  (二)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有关通知、信息发布在“诏安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本方案由诏安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 诏安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巡防队员报名表
 
  2、 诏安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巡防队员招聘政审表
 
  诏安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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