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芜湖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2019年度芜湖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取消或核减岗位计划数、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各环节信息均会发布在芜湖市口腔医院官网(www.whskqyy.com)。
三、招聘计划
2019年度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详见《芜湖市口腔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3年6月5日以后出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芜湖市口腔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汇总表》(附件2)、《芜湖市口腔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4),与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等材料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hskqyy@163.com,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姓名”,作为网上报名确认。
统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5日0:00至6月12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报名信息初审情况,于2019年6月13日16:30以后在市口腔医院官网公示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
资格审查地点:芜湖市口腔医院六楼会议室(芜湖市弋江区红花山路23号),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6月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3张和《芜湖市口腔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签署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等材料。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全日制学历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审查。招考岗位有学位、资格证书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进行报名确认、缴纳笔试费用并领取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报考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相应证明后方可减免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确因报考人数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须经批准后,降低开考比例为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于2019年6月12日在芜湖市口腔医院官网公示。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运用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岗位专业不同,专业知识测试考试内容不同,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6月24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考生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专业知识测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芜湖市口腔医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1(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为2:1)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芜湖市口腔医院网站公布。面试缴费确认地点:芜湖市口腔医院办公室。时间:2019年6月28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面试通知单》。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费用(同笔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除外)。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审核,在芜湖市口腔医院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单位岗位情况、应聘资格条件、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准考证号、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及名次、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芜湖市口腔医院、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市人社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工作完成后,按规定将聘用人员情况报市相关部门备案。
聘用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一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办理社会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做到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组织考试必须遵守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2.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医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医院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接受市人社局、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监督,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或违反其他保密规定的;医院负责人违反规定擅自聘用人员的;医院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以及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医院依照规定及时处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6.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其他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0553-3829548(芜湖市口腔医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53-4836139(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处)
0553-4826358(芜湖市口腔医院纪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