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南平建瓯市公安局招聘市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20人公告

来源:建瓯市人民政府 2019-06-03 14:29:40
  2019年建瓯市公安局招聘市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公告
 
  建瓯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男性辅警18名,女性辅警2名。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2. 大专以上文凭,并要参加过2019年福建公务员单位联考未被录用的建瓯籍考生方可报名。
 
  3.建瓯市户籍,男性年龄22周岁至40周岁(即在1979年5月30日至1997年5月30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30周岁至40周岁(即在1979年5月30日至1989年5月30日期间出生),同时要求男性身高达165CM以上,女性身高达155CM以上。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士兵(官)、公安英烈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和法学专业毕业生优先聘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受到党政纪处分、开除军籍的;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④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⑤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⑥有家族精神病史的;⑦有纹身、残疾、明显疤痕、传染性疾病的;⑧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⑨警务辅助人员已办理辞职手续未满3年的;⑩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与年龄、工作经历、学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9年5月30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建瓯市泛华广场15号0201室(泛华玩具大本营旁劳务派遣公司),联系人:余经理,联系电话:0599-3821701,0599-3836322,0599-3855469。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填写附件中《建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递交材料时报考者应提供:①报名表(粘贴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2、资格审核: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以参加2019年福建公务员单位联考考试合成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闽人发[2011]134号)执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福建公务员单位联考考试合成成绩×60%+体能成绩×40%,共100分。
 
  (三)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要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以及无纹身刺臂情况。体检费用自理。除当日和当场复检项目外,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四)政审
 
  政审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政审时应征求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安等部门意见。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网址:“中国·建瓯”(http://www.jo.gov.cn/)或“建瓯公安”微信公众号。
 
  (六)聘用和递补
 
  体检和政审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因体检、政审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南平市监委留置场所的看护值班任务。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辅警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岗位根据需要统一安排确定,报考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者不予以聘用。
 
  2、工资:每人每年4.5万元(含“五险”单位代缴及需个人缴交部分等经费)
 
  3.上岗陪护期间,包吃,额外工作补贴每天50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的,3年内不得参加建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
 
  (二)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畅通。
 
  (三)驻局纪检组将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9-3855032。
 
  (四)未尽事宜由建瓯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附件: 建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建瓯市公安局
 
  201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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