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招聘4人公告

来源:桐庐县人民政府 2019-06-04 08:26:55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具体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名。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如下:


  1.具备较强文字功底,有公文写作及信息报送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思维敏捷,肯干肯学,善于沟通,能够较快学习业务知识并适应加班工作者优先;


  3.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35周岁,有较好的办公软件使用能力,环保相关专业优先;


  4.要求能够长期在本单位工作,桐庐本地人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至6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405办公室(城南街道金堂山路28号)。联系人:季璐,联系电话: 58508570。


  3.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


  (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招聘报名表》(附后);


  (5)如有文字功底证明材料一并提供,如个人获奖文章、优秀文稿等。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效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二) 招聘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及资格初审确定具体招聘方式。


  (三) 聘用。


  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工作,并对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统一管理考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与本单位同等人员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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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招聘报名表.doc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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