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资兴市委党校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报上级批准,2019年资兴市委党校面向资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2人,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岗位、数量、范围
选聘单位 |
岗位 |
编制性质 |
数量 |
选聘范围 |
中共资兴市委党校 |
专业技术人员
|
全额事业 |
2名 |
资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使用行政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含)以下。计算时间为1983年6月后出生。
(2)学历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4)其他要求。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语言表达能力,能讲课、写调研文章,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桌面办公系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到2019年5月31日止,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8:30至6月12日18:00。
3.报名地点。中共资兴市委党校教研室(教学楼五楼)。联系电话:0735-3324392;18175511321(李老师)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交2张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
(2)公开选聘教师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聘名额。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等其它证明材料。具体审查工作由资兴市委党校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与党校教育教学相关的理论知识,分数40分;第二部分:政论文章写作,分数60分。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下午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资兴市委党校教学楼大厅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与符合条件参考人员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按政论文章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若面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则按实际参考人数面试,但不得低于1:2的比例,否则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聘职数。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试教,时间为30 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19年6月16日;面试地点:资兴市委党校教学楼3楼教室。
4.面试内容。党校教育教学相关内容。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资兴市委党校负责,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在原单位的表现。考察方式主要以到原单位实地考察为主。考察工作由资兴市委党校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资兴市委党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资兴市人社局审核,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资兴市人社局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及原单位名称,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资兴市委党校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资兴市人社局,报资兴市公开选拔和调配工作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人员的岗位聘用等级根据资兴市委党校岗位空缺情况和专技任职资格确定。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在发布本公告的指定官方网站查看选聘公告以及各选聘环节相关信息。资兴市委党校和资兴市人社局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正确对待竞争。选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报送资兴市纪委、监委处理。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
3.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面试后,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选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资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1.严肃处理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公开选聘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实行保密制度。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按保密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除巡视领导和所在考场评委、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面试考场。违者取消考务工作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员、评委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本人发现有回避情形但未及时提出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4.举报电话。资兴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办公室电话:0735-3280728
七、选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资兴市委党校:0735-3324392 手机:18175511321(李)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3326358
八、选聘公告中选聘程序由资兴市人社局负责解释,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资兴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2019年资兴市委党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