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端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紧缺专业人才对象
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4)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的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1《宜宾临港经开区2019年公开招聘高端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通过投递简历和报名表(附件2)到指定邮箱 1270541575@qq.com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请按照标题格式为姓名+岗位(例如李某+建设和质量安全处工作人员)的方式进行投递。
3.网上初审。通过报名者网络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网上审查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2019年6月22日17:00网络初审截止。
4.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按面试公告(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的要求,提供报名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成绩
采取面谈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主要通过面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知识、履职能力等进行全方位的测试。
报考者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三、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将进行加试,最终成绩以加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核。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素质、现实表现、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遵纪守法、党风廉政等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定聘用合同。
(三)工资待遇按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引进人才相关待遇执行。1.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其中:硕士研究生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含五险一金)每年不低于12万元;博士研究生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含五险一金)每年不低于15万元。绩效工资根据完成环保、建设管理工作任务情况按照区管委会相关规定另行计薪酬。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首次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期为2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108056。
六、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0831-2108054、2108052),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区规建环保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9908152726(刘老师)。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