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南阳镇平县政府办公室选调10人公告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严格选调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调质量。
二、选调范围及计划
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要求详见《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热爱办公室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三)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满两年的实习期考核须为合格)。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六)具备二本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经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在政府办借调、跟班培训人员学历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不同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上午8:00开始,6月15日下午18:00截止。
2.报名地点:镇平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后楼207房间)。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4.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编制册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5张,《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表和证明材料参考格式见附件。获奖情况证明材料以及个人独立起草的代表性文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供。
(二)资格审查
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纪委监委等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才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考察
本次选调考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评分。分为笔试、面试和考察。
1.笔试(满分100分)
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成绩×60%计入总成绩。
2.面试(满分100分)
按照拟选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分析问题、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成绩×30%计入总成绩。
3.考察(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职位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入闱人选进行差额考察。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
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情况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情况。
考察成绩×10%计入总成绩。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1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县政府办、县人社局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报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按各职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对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选调对象。
(五)公示
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试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顶岗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凡有最低服务期限的,待服务期限满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副科级及其以上者保留原级别、原待遇。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将通过镇平县人民政府网(www.zhenping.gov.cn)发布。除网站公示外,在本次公开考调的各个程序中,将同时以电话通知进入各环节的人员。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六、选调监督
公开选调人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纪律,严格用人标准,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公开选调人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派员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6596319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咨询电话:65963077(县政府办)
65969982(县人社局)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镇平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doc
镇平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