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郑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人公告

来源: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9-06-04 13:56:37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着力推动郑州高新区建设发展,充分发挥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在郑州高新区推进管理体制与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进程中系统赋权,先后发布了《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和《关于公布需在郑州高新区落实的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郑政文〔2019〕32号),将4982项行政权责事项赋权给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为切实做好市政府赋权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经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国家和河南省、郑州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017年7月(含)前参加工作);


  2.本科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详见《郑州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郑州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8:30—6月17日18:00。考生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com.cn)报名,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67188349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资格审查:2019年6月13日8:30—6月18日12: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18日12:00。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后、资格审查截止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2019年6月18日18: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报考者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应在2019年6月21日8:30至6月22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报考人员未按照规定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等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7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至1:5,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6月18日24:00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成绩计算笔试成绩。


  4.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5.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面试资格确认


  1.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因笔试降低开考比例为1:5的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考生要及时关注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且超出招聘计划时,所有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本人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确认。考生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3,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面试考点。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4.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按要求提供证明的取消体检资格。如遇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低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及工作流程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人事考试网和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进行身份封存,参与郑州高新区管理体制与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主要参考《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二)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及相关通知等均在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com.cn)和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zzgx.gov.cn)发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相关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受聘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四)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受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高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六)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八)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以后入伍的现已退出兵役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需提供材料: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9年6月17日8:30至6月18日12:00到郑州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国槐街8号火炬大厦A座一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九)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十)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1-67997305、0371-61739503


  招聘监督电话:0371-67986199


  附件:郑州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019年6月3日


  附件_1:郑州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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