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68人公告

来源:龙江先锋网 2019-06-04 15:15:47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总体年龄要求为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4年6月4日至2001年6月3日间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6月4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5.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其中涉及到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6月3日。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要求,制定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发布公告


  2019年6月4日,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龙江先锋网专栏发布招聘公告。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6月25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按要求报名。


  3.考试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要求,笔试每人每科收取45元(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面试不收费。


  4.注意事项。①考生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翔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②考生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③考生的学历、专业及工作履历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④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⑤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⑥考生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⑦符合《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填注,否则不予加分;⑧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⑨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应聘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时间截止后,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此比例要求,原则上缩减、取消或合并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结果查询。考生可于2019年6月19日9时至6月25日18时期间,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网上初审人员,应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6月26日至6月28日,每天9:00-17:00;


  (2)所需材料:


  ①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与网上报名同一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在背面签字);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人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等工作经历证明;


  ⑥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不如期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4.面试。分为两大类,一是36个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为无生说课和才艺展示,满分各为100分,面试总分数各按50%折算后相加,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二是32个除幼儿教师外的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5.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


  其中,所属幼儿园招聘的幼儿教师、智慧化幼儿园建设管理员、保健医岗位考生需在体检前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不能提供者,视为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及“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材料。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与考察环节出现放弃资格的情况,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龙江先锋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澈 韩铭钰


  联系电话:0451-82625083


  纪检监察电话:0451-82609082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招聘计划表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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