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属下事业单位选调2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
2019-06-04 16:05:38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区来穗人员综合服务中心是区委政法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相关规定,区委政法委面向全区公开选调管理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和职位说明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2名,主要负责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评优推先、社会融合、宣传培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
二、选调范围
截止报名时,在编、在职(岗)的广州市越秀区内工作满一年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及专技岗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选调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身体健康;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发布公告,并通过OA系统将方案发至全区各单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可通过OA系统发送到“区委政法委(区来穗局)”账号。
2、报名材料:《中国共产党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5张(其中3张贴在报名表)。
3、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越秀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507室,联系人及电话:王薇薇,83268012。
4、报名时间:2019年 6月 4日(星期二)到2019年6月11日(星期二)。
5、资格审查:由区委政法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由区委政法委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合格才能办理调动手续。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由区委政法委统一组织,面试考官小组主要由区委政法委班子成员组成。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答辩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面试地点设在区机关办公大楼。
4、面试时间:2019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以上的,由区委政法委按1:1比例确定本单位的选调人选,并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人选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经考察后如无合适人选的,不再进入公示环节,该职位取消选调。
(五)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任职。
根据考察情况和面试成绩,区委政法委班子领导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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