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玉溪市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县外选调中小学教师10人公告
来源: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
2019-06-06 09:04:09
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2019年面向县外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元江县教育局中共元江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元江县教育系统教师流动调配办法(试行)》(元教联发〔2016〕7号)精神,现将2019年面向县外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 选调人数
根据县委编办下达的2019年教育体育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编制使用计划,2019年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将从县外选调中小学教师10人。
二、选调范围
1. 夫妻分居,配偶一方在元江县工作或生活且属元江县户籍,符合选调条件的县外在编在职教师;
2. 父母属元江县户籍且在元江县工作或生活居住,符合选调条件的县外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6. 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
教龄3年及以上(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7. 近三年履职考核为合格以上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曾经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的;
2. 正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的;
3. 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四、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6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过时不再受理材料;
2. 地点: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3. 所需证件:
(1)2019年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选调县外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6)父母在元江工作(生活)的须提供父母的户口薄,村委会(单位、社区)出具的父母与本人关系的证明;夫妻分居的须提供在元江一方的户口薄、结婚证复印件;
(7)近三年的履职考核表,复印件经现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核查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8)近三年来本人所获得的教育教学类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经现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核查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9)单位、当地教育体育局和人社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2)。
上述材料中交复印件各1份进行资格初验,合格者由元江县教育体育局通知参加选调考试的时间、地点等。报名可委托他人进行。
(二)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选调考试前一天,报考人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选调考试。
(三)考试
考试由经历业绩评价和面试组成。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选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经历业绩评价
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等。
2. 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四)确定选调人员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排序;若仍无法区分,教龄长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选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确定的拟选调人员,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六)调入人员岗位安排
调入人员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县内中小学或幼儿园工作,今后申请调动的,按《元江县教育局中共元江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元江县教育系统教师流动调配办法(试行)》(元教联发〔2016〕7号)执行。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放弃,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选调教师考试。
(七)公示
根据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不良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足以影响调动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拟调入人员需在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商调函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调动手续,否则视为放弃。放弃者5年内不得参加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选调教师考试。
(九)递补
选调过程中拟选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有问题不予选调或考生放弃等情形出现空缺名额的,由选调单位与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五、纪律要求
1. 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 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在选调工作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 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7-6013025。
5.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确定。
附件:
元江县教育体育局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4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