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武汉市蔡甸区残疾人全日制就业援助岗位招聘45人公告

来源: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2019-06-09 10:12:27
  2019年武汉市蔡甸区残疾人全日制就业援助岗位招聘45人公告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援助制度,促进残疾人平等参加与共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武残规〔2018〕2号)有关规定,区残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全日制就业援助岗位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残疾人全日制就业援助岗位工作人员45名。(岗位分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残疾人本人报考的:具有武汉市户籍并持有武汉市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内(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内(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残疾人配偶或子女报考的:具有武汉市户籍,且配偶或父母持有武汉市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大龄失业残疾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失业、无业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或一户多残家庭中适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严重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家庭及一户多残家庭的配偶或子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未与其他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身体原因无法从事全日制岗位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上午8:30开始,截止至2019年6月20日下午16:00时。
 
  报名地点:报考对象根据报考的岗位到相应的街、乡(开发区)残联报名,确认报名后,不得调剂。请报考对象根据自身具体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能证明关系的那一页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3张;
 
  6.现场填写《武汉市蔡甸区残疾人全日制就业援助岗位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2.经区残联初审通过后,将以公示或电话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
 
  1.笔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考生需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3.笔试加分因素:失业残疾人、无业残疾人加3分;在岗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加5分。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发布面试公告。在区残联和各街乡(开发区)残联办公地点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要求等。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仪表仪态等方面综合能力。
 
  4.综合成绩的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考生需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六、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末位存在并列人员,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由区残联会同相关街乡(开发区)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平时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对象,由区残联在规定的时间内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残联进行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残联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八、招聘人员管理
 
  (一)工作职责
 
  主要在蔡甸区各街、乡(开发区)从事残疾人服务相关工作。
 
  (二)管理模式
 
  由第三方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
 
  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者可在规定限期内续签,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聘用。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限期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相关待遇
 
  全日制从业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现行蔡甸区最低工资(含个人统筹部分),具体工资标准综合不同岗位的职责任务等因素,由用人单位确定,但原则上不超过蔡甸区最低工资1.5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最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确定。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等事宜,将在区内媒体、区残联和各街乡(开发区)残联办公地点公开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84902075 监督举报电话:84902081
 
  请于工作时间段(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内拨打。
 
  附件:2019年蔡甸区残疾人全日制就业援助岗位分配表、2019年蔡甸区残疾人全日制就业援助岗报名表.docx
 
  蔡甸区残疾人联合会
 
  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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