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才引进62人公告

来源:望谟县人民政府 2019-06-10 14:14:33
  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望谟县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望谟县人才引进工作,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9〕45号)和《黔西南州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发布在中国贵州人才交流合作网、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的引进职位数(62名)及条件(详见附件1),为确保引进人才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望谟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职位


  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望谟县人才引进共62名,具体职位详见《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望谟县人才需求汇总表》(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19年4月26日前通过网上报名和2019年4月27日—28日到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现场报名,并于2019年5月15日到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详见《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望谟县人才引进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如有遗漏,请于2019年6月14日18:00前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馈,逾期未反馈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一般要求18周岁以上(2001年4月26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引进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引进后在望谟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7、具备引进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后不满1年,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引进方式


  1、本次人才引进教育类采取说课、其他类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9年6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政务大楼6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5、本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行开考。考试采取百分制办法进行计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叁位小数。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根据引进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在引进工作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引进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考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则另行出题考试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引进领导工作小组指定在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引进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6、经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wm.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改行、调离或擅自脱产学习。按照《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文件精神,乡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予调整聘用岗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硕士、博士不实行试用期,直接按聘用的岗位等级确定工资。


  考生必须于2019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资格证、档案等证件材料,并提供给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引进纪律的考生,无论进入到引进的哪项程序,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引进或取消引进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信息均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wm.gov.cn/)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县引进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9—4616196 (望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4616906 (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附件1: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望谟县人才需求汇总表.xls


  附件2: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望谟县人才引进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xlsx


  望谟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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