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葫芦岛市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招聘32人公告

来源: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19-06-10 16:23:44
  2019年葫芦岛市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招聘人数32人,在市司法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葫芦岛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两类人员之一:
 
  (1)择业期内(2017年、2018年)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2)离校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毕业)未就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2.符合公务员政审标准的。
 
  3.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的。
 
  4.同等条件下计算机专业、法律专业优先聘用。
 
  5.曾安置过大学生公共就业人服务岗位人员不予聘用。
 
  三、岗位待遇
 
  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实行全日制工作制,具体补贴标准为:
 
  1、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标准为1900元/月。聘用期间,统一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2、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标准为每月1300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50元,养老、医疗保险个人以灵活就业的方式缴纳,享受一定比例的补贴;失业、工伤保险统一缴纳,不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四、报名要求及程序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新区劳动大厦就业分中心一楼大厅4号窗口。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4日
 
  1、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报名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及困难家庭(包括:零就业家庭、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家庭、优抚对象家庭等)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建档立卡手册及扶贫办开具的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2019年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实行“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兜底帮扶(不参加考试,直接聘用)。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发放准考证。
 
  五、招聘办法
 
  招聘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得分4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布笔试成绩:网上发布,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2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通过延长报名时间、削减招聘人数等方式使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后方可进行考试(如果成绩并列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因为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满分100分,按得分6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体检
 
  考试总成绩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为人员姓名、考试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名单。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就业部门统一组织受聘人员履行聘用手续,签定1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到期后不再聘用,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待遇。
 
  咨询电话:0429-315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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