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60人简章

来源: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6-11 13:04:48

  滕州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简章


  因工作需要,滕州市人民法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0名、聘用制司法警察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枣庄市常住户口(2019年5月前具有);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②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④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⑤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⑥有吸毒史或毒品检测为阳性的;⑦主要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⑧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⑨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40名、聘用制司法警察20名(男性17名,女性3名)。


  (二)岗位职责


  1、聘用制书记员


  在法庭指导下开展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案件信息录入、上传;电子卷宗实时扫描;司法公开事项的操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庭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聘用制司法警察


  在司法警察大队的指导和监督下,辅助维护审判秩序;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置工作;辅助执行拘传、拘留、押解、执行等强制措施;完成司法警察大队交办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三)岗位条件


  1、聘用制书记员


  (1)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21至26周岁(1998年6月1日至199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8年6月1日后出生);


  (3)具有两年以上审判辅助工作经历且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6年6月1日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或持有亚伟速录登记证书者优先。


  2、聘用制司法警察


  (1)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的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女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退伍军人、警校及体育专业毕业生优先;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盲,无肢体功能障碍;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2厘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4.6以上;年龄在20至26周岁(1999年6月1日至199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退役二期士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0年6月1日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退役的机动、看押武警和解放军侦察兵或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17:00止。报名人员需下载并填写《滕州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滕州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诚信承诺书》(附件2)。具体请从滕州市人民法院(http://zztzfy.sdcourt.gov.cn/)、枣庄就业网(www.sdzz.lm.gov.cn)、枣庄人才热线(www.zzrc114.com)及微信公众号“枣庄人力资源”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zaozhuangzhaopin@126.com。截止时间以电子邮箱收信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现场确认为准。


  《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一栏要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邮件附件中上传照片。《报名登记表》文件名需保存为“招聘职位+姓名+身份证号”。不上传照片或不按规定命名文件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者需本人前往现场确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还将进行目测、身高及视力检查。


  1、时间:2019年6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30(具体时间请以电子邮箱报名时回复的邮件为准)。


  2、地点: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


  3、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在诚信承诺书中,本人签名按手印。留存原件一份;


  (2)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查验户口簿首页、索引表及本人页,留存复印件一份;


  (4)个人征信报告。请提前到各级人民银行开具,留存原件一份;


  (5)退役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书、学位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7)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高中学历不需要出具)。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使用A4纸打印并在背面注明个人查询帐号、密码,以备查询真伪。留存打印件原件;


  (8)各项专业技能证书(如:机动车驾驶证、亚伟速录登记证等)及证明材料。查看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的档案材料,需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如所留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影响考试,责任由报名者本人自负。


  4、现场交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及笔试通知书。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收取考务费每人40元。


  5、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比例少于聘用计划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的聘用计划调整到应聘人员较多的职位。


  四、考试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采取笔试、速录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30%、速录占30%、面试占40%。聘用制司法警察采取先体能测评,再笔试、面试的方式,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则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体能测试收取考务费40元。由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体能测评通知书按要求参加测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测评项目:男子俯卧撑(每分钟25个合格)、女子仰卧起坐(每分钟25个合格);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男子4分25秒合格、女子4分30秒合格,可测次数为一次);立定跳远(男子≧2.05米、女子≧1.5米,跳三次取最佳成绩)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范围,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侧重于法律常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速录测试和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在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速录测试


  速录测试时间:以速录测试通知书为准。


  速录测试形式:听打。


  速录测试收取考务费每人40元。入围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速录测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专业测试。速录测试结束后,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入围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速录测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交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未领取通知书者,视为弃权。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关注有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招录职位实行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如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速录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如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1000米(或800米)完成时间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将通过有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额相等的考察人员名单。由滕州市人民法院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也可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相关网站和公众号上公示。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将依次递补进入政治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按照应聘人员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通过相关网站及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滕州市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格的继续留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其中基本工资执行滕州市最低工作标准,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工作日内提供工作餐(费用自理),不提供住宿。


  八、其他


  本次考试除委托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之外,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报名。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有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


  0632-8889114(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0632-5388555(滕州市人民法院)


  附件1:滕州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


  附件2:滕州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诚信承诺书


  滕州市人民法院


  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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