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茂名化州乡村振兴发展指导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人公告

来源:化州市政府网 2019-06-13 10:53:57
  2019年化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指导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化州市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开招聘化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指导中心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化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指导中心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化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指导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化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含住房改革补贴)。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4日后出生)。
 
  (四)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优先;办公室文员岗位擅长写作或有一定写作经验的,尤其是在国家级、省级报刊发表过文章的优先。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均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资料提交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请在6月28日前(含6月28日)将《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身份证、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和获奖证书等原件,扫描成照片或PDF文件,压缩打包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勿出现本人姓名等其他内容)为主题发送到电子邮箱:rs7359522@163.com。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者请于2019年 7月4日上午9:00—11:30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提交的上述材料一致),到             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6楼)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审核。如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相关责任自负。
 
  (三)遴选
 
  接收应聘资料后,综合考虑学历学位、院校及报名条件有关规定等因素,对报名考生进行遴选,并按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请应聘者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
 
  2019年7月4日下午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电话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
 
  (五)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主评委评分高者优先;主评委评分相同,采用抽签办法确定。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上述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应聘的,其缺额根据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依次等额递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被聘用人员如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本公告由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化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68—7359522(化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7352823(化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附件:1-3下载
 
  1、化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指导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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