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6-14 08:54:49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艺术设计类特色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上海市教委,至今已有50余年办学历史。学院是上海市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艺术设计类示范性高职院校,也是上海市唯一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高职院校,国家高职教育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牵头院校,全国20个高职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之一。


  因学院综合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学需要,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发[2009]4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志于投身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方向)要求

岗位要求和说明

1

教师

1

传播与策划

1.30-45岁;

2.传播学、营销学、工商管理学等相关学科背景;

3.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有3年及以上专业领域工作经历或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

4.相关专业领域中级职称以上(或在企业市场营销部门担任主管以上职务3年以上);

5.有国(境)外留学经历优先。

1

教师

1

漆器

1.30-45岁;

2.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与硕士专业大类相同;

3.有行业经历、专业能力优秀,在行业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专业创作与学术发展为漆器;

4.责任心强、有团队协作能力。

1

教师

1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不超过45岁;

2.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有3年及以上专业领域工作经历或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

3.讲师及以上职称(副教授及以上优先),或相关专业领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

4.具有3-5年及以上企业领衔完成设计项目的经历;在近三年内有领衔完成的设计项目,且单个项目预算经费不低于500万元;

5.近三年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带领团队在国际性、全国性大赛大展入围或获奖1项以上,或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中担任子项目负责人,或省市级以上教学名师,或主持过国家级精品课程;

6.国(境)外设计院校相关专业留学经历。

* 以上条件1-2须同时满足,3-4须满足其中至少1项,5-6为优先考虑项。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收取统一格式的电子版应聘材料,请按照附件要求填写投递,材料文件名仅需补充姓名即可。按要求填写的应聘材料请发送至sadahr@163.com,邮件的主题请以“美院+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学历+职称+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


  招聘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2.资格审查


  每名应聘者原则上只能报名应聘一个招聘岗位。人事处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筛选。


  3.面试方式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分为两部分进行:


  (1)专业/业务测试


  用人部门对人事处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比较筛选,并开展专业/业务测试。教师岗位专业测试由试讲、实际操作、专业知识测试、心理测试等科目组成。非教师岗位业务测试由实际操作、业务知识测试、笔试、心理测试等科目组成。


  (2)院领导面试


  人事处组织开展面试,由学院领导、用人部门领导等相关人员组成面试专家小组,侧重考查候选人专业/业务能力、师风师德、表达沟通、组织协调等方面。


  (3)实习与考察


  通过院领导面试人员,安排实习与考察,通过岗位实习和档案调阅,了解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道德品质等内容。


  (4)体检


  通过实习和考察人员按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人事派遣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学院党委会/院办公会审议批准后,进入人事派遣录用流程。


  (6)事业单位编制录用和公示


  符合学院事业单位编制录用条件,并通过学院进编考核的人事派遣人员,经学院党委会/院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确定为学院事业单位编制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院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提供免费班车和午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021-69977820


  招聘邮箱:sadahr@163.com


  学校网址: http://www.sada.edu.cn/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行公路851号


  下载附件:


  上海工艺美院(校)岗位申请表(姓名).doc


  面试人员信息汇总表(姓名).xlsx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O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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