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7人公告
来源:佛山三水区人民法院
2019-06-14 10:31:29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2019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超过17名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技能;
4.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0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6.岗位:司法辅助人员;
7.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及代码:法学(A0301)、法学类(B0301)。
8.佛山市户籍优先;
9.聘用后原则上须在我院服务至少满3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6月2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1.报名人员请从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2019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扫描电子版)和《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2019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个人基本情况表》(电子版);
2.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电子文件不大于30kb)、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
上述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ssfyzgk@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报考职位+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待入围面试时持上述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笔试(占总成绩30%)
笔试试题由有资质的出题机构命题,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内容。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fy.ss.gov.cn)公布。
笔试时间初定6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fy.ss.gov.cn)。
(二)电脑汉字录入测试(占总成绩20%)
测试项目为电脑汉字录入,满分为100分。
电脑汉字录入测试时间初定6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fy.ss.gov.cn)。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的结果不列入考试总成绩计算,但作为我院最终录用考生的参考依据。
心理测试时间初定6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fy.ss.gov.cn)。
(四)面试(占总成绩50%)
根据电脑汉字录入测试和笔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的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考核应试者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各项素质,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初定7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fy.ss.gov.cn)。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各项考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从面试及总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并结合心理测试结果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将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fy.ss.gov.cn)公布,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体检的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进行组织考察。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我院将按照有关规定报备后,按有关程序聘用。
六、补录
本次成绩保留至2020年7月31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聘用后放弃、离职等,可在面试及总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补录,由我院研究决定。
七、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双方按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不低于三水同级公务员的70%发放。住房自行解决。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联系人:陈小姐、何先生,联系电话:0757-87702373、87785223。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三水区人民法院2019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下载:法学专业及代码截图.png
附件下载: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2019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2019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个人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下载: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2019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doc
附件下载: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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