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安康岚皋县招聘12人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拟为岚皋县委党校、岚皋中学、岚皋县医院公开招聘12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12名。其中:岚皋县委党校教师2名;岚皋中学语文学科教师1名、数学学科教师1名、历史学科教师1名、地理学科教师1名、体育学科教师1名;县医院临床医师5名。岗位要求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学位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2日至2001年6月1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持有与招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岚皋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4.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岚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ngao.gov.cn/)及相关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从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由应聘者到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或扫描相关证件及个人报名表上传至3936056@qq.com报名。联系电话:0915-2529108。
2.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
(三)面试
面试形式:岚皋县委党校、岚皋中学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面试形式,岚皋县医院采取答辩的面试形式。
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由参加面试人员抽取报考学科课题签确定,教材为招聘学科现行高中教材,面试人员不带教材、教学参考书等资料;答辩采用现场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岚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县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岚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县人社局将招聘结果报市人社局核准,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1、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并高定两级薪级工资。
2、在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硕士转正后满两年、博士转正后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称,且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
3、按《岚皋县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暂行)》 的规定,对引进到我县的高层次人才在住房保障和生活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公开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附件:
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2日